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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批准2018年第一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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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部门: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时间:2018年09月21日 文号: 建政办发〔2018〕265号 根据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建市〔2015〕154号)和《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资质标准实施办法》(浙建〔2015〕5号)的规定,经我厅审查,泰顺顺生建设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符合建筑企业资质延续的要求(附件)。现予以公告。 附件:2018年第一批建筑业企业延续名单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9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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